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一、单位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桥开发区帅家营村

电话:0471-2396919,0471-2396241

公众号名称: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

单位负责人:郭军萍

二、交通指南:

乘坐K2路、K4路、101路、34路到“内蒙古赛罕强制隔离戒毒所公交站”下车。

三、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盛路呼(呼市)凉(凉城)公路4公里处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 一管区/二管区+服刑人员姓名(收)邮编:010070

四、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到监狱办案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政法机关、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来狱办理罪犯信息查询、法律文书送达、罪犯提审开庭业务,需要至少2名工作人员;出具“两证一信”(身份证、工作证、单位介绍信),可首先通过电话形式向相关科室进行预约,也可直接向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相关科室提交准备材料。

五、家属、律师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1、律师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律师需要会见在押罪犯,可以传真、邮寄或者直接提交的方式,提交下列材料的复印件,并于会见之日向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出示原件:

 (一)律师执业证书

 (二)律师事务所证明

 (三)罪犯本人或者其监护人、近亲属的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或者另案调查取证的相关证明文件。

 罪犯的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律师的,律师第一次会见时,应当向罪犯本人确认是否建立委托关系。

 提交材料后,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将在三个工作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会见的,将及时通知律师。不批准会见的,将向律师书面说明理由。

2、家属会见流程及准备材料明细:

罪犯亲属、监护人首次会见的,应按规定向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与罪犯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具体如下:

(一)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含临时居民身份证)、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地区居民身份证、护照;

(二)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公安机关、军队政工部门、公证机关、居委会(村委会)、街道办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人民法院判决书中已明确罪犯与亲属关系的,可以视为关系证明,以上证明有一项能够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即可,但证明夫妻关系的必须提供结婚证或相关证明;

(三)罪犯亲属为港澳台居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身份证件、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罪犯亲属为外国籍公民的,申请会见时除提交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供本人护照。


罪犯亲属、监护人非首次会见的,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会见,未成年人可凭户口簿会见。

以上所称亲属包括罪犯本人的配偶、父母(养父母或继父母)、子女(养子女或继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亲兄弟姐妹、姑姑、姑父、叔叔、婶婶、舅舅、舅母、姨姨、姨夫。

具体会见流程可参考“内蒙古未成年犯管教所”微信公众号。


阅读剩余 0%
本站所有文章资讯、展示的图片素材等内容均为注册用户上传(部分报媒/平媒内容转载自网络合作媒体),仅供学习参考。 用户通过本站上传、发布的任何内容的知识产权归属用户或原始著作权人所有。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反馈本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改正。